根据《河北工程大学二〇二一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校政字〔2021〕27号)和《河北工程大学二〇二一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2日-4日,学院组织文件学习,成立岗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7月5日-17日,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聘办公室备案。
(3)7月17日-20日,学院组织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报校岗聘办公室审核后生效。
(4)9月1日-4日,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等信息,启动学院三级以下专技岗位聘用工作。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申请竞聘上一岗位等级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5)9月5日-9日,学院岗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的资格及工作业绩进行审查,按照岗聘基本原则确定拟聘人选,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岗聘办公室。
(6)9月10日-15日,学校岗聘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复审,对全部拟聘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7)岗位聘用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审定。
(8)学校上报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
(9)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业绩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所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未尽之处请登陆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参阅相关文件。
(2)有关材料以系为单位提交学院办公室。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