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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关于开展二〇二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08:26   李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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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工程大学二〇二一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意见》(校政字〔2021〕27号)和《河北工程大学二〇二一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2日-4日,学院组织文件学习,成立岗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

275日-17日,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双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聘办公室备案。

3717日-20日,学院组织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报校岗聘办公室审核后生效。

491日-4日,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等信息,启动学院三级以下专技岗位聘用工作。聘期考核合格人员申请竞聘上一岗位等级的,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595日-9日,学院岗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的资格及工作业绩进行审查,按照岗聘基本原则确定拟聘人选,结果经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岗聘办公室。

6910日-15日,学校岗聘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复审,对全部拟聘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

7)岗位聘用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校党委常委审定。

8)学校上报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

9)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业绩成果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所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注意事项

1)未尽之处请登陆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参阅相关文件。

2)有关材料以系为单位提交学院办公室。

 

 

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1年7月15日